目前, 國際貿易 的結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,即匯款、 信用證 、 托收 、保函和保理等。那么,究竟選擇何種 國際結算 品種對于成交最有利呢?這主要取決于國際經貿活動的內容、融資需求,風險保障程度以及銀行服務范圍等因素。在這里僅就各種結算方式一些操作上的問題進行分析,供客戶根據(jù)自身的要求量體裁衣。
以商業(yè)信用為基礎的匯款結算方式
匯款是一種古老的結算方式,今天在 外貿 活動中仍得到廣泛的運用。“匯款結算”又根據(jù)其性質,分為“前T/T”(PAYMENTINADVANCE)和“后T/T”(DEFFERREDPAYMENT)兩種。
所謂“前T/T”,即“預付貨款”,就是賣方在發(fā)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,然后,按合同規(guī)定的時間內,將貨物發(fā)給買方的一種結算方法。“后T/T”又稱“貨到付款”,就是在簽署合同后,賣方先發(fā)貨,買方收到貨物后,再付款的結算方式。
顯而易見,“預付貨款”是一種對于出口商較為有利的結算品種。因為出口商在發(fā)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,實際上等于得到了進口方的無息貸款,其出口的風險程度已經得到了控制。換言之,出口商已經接受了進口方的“購貨擔保”,從而掌握了出口的主動權。 北京 報關 員考試
也可以說,“預付貨款”是一種對進口商較為不利的結算品種,因為(1)貨未到手就付了款,等于向對方提供了無息貸款,造成了利息損失;(2)進口商實際承擔了貿易中的風險,即,出口商可能在收款后,不按時、按量、按質地發(fā)貨,使自己處于被動地位。
而“后T/T”,即“貨到付款”,則剛好相反,是一種有利于進口商,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結算方式。所以,“匯款”的交易方式實際上完全處在買、賣雙方相互信任的基礎上,因而,被稱為“商業(yè)信用”。
當前,在進、出口貿易中,還有一種沿用“國內貿易”的結算辦法(在浙江省的義烏、柯橋等地使用得最為廣泛),即,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以后,由買方先付50%~60%的訂金。工廠先開工生產,等到貨物出運后,再以交付 提單 為憑據(jù)(即,象征性“交貨”),支付余下的40%~50%的貨款。
一般而言,這種貿易結算辦法,所付“訂金”數(shù)額的多寡,要視買、賣雙方的信任程度而定,有相當?shù)纳炜s余地。如果雙方是“老客戶”,對方所付訂金也可在30%~40%之間。不少出口商甚至允許進口商在收貨、驗貨之后,再支付余下的貨款。
一般而言,“分批發(fā)貨、分批收匯”,可以降低結匯風險程度。在實務中,是一個可以考慮“規(guī)避風險”的結匯模式。
銀行不承擔責任的 托收 結算方式
國際貿易 中“ 托收 結算”方式程序較為簡便,這個“簡便”是相對于 信用證 結算方式而言,但是其中的風險也是不言而喻的。
“跟單托收”(DOCUMENTARYCOLLECTION)的具體做法,是由出口商開立跟單匯票,連同一整套貨運單據(jù)交給出口地銀行,委托銀行通過其在國外的代理行,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。
托收又可以根據(jù)其性質,分為“D/P即期”和“D/A遠期”兩種。“D/P即期”就是出口國的托收行收到單據(jù),審核無誤后,寄給進口國的代收行,由代收行通知進口商前來付款贖單。因此,“D/P即期”手續(xù)較簡單,風險相對也較校“D/A遠期”的具體做法是,托收行將單據(jù)寄到對方銀行,進口商前來銀行取單。但是,這次進口商并不需要付款,只是向代收行簽署一個“托收承兌書”,保證到期付款,就可以把代表貨物的單據(jù)取走。
因而,“D/A遠期”的風險也是可想而知的。此時,如果進口商取單后不來付款,或者拖延付款,或者少付款,甚至不付款,對此,出口商毫無辦法。因為托收結算方式,進口商是否付款,完全是依據(jù)進口商的信譽來完成付款行為的。
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“商業(yè)信用”,從理論上來說,銀行對此并不承擔責任。